為何銀行預收地稅及保險費
買家在成交時都會收到一份繁複的成交費用清單,簡稱HUD-1,HUD-1列明買賣雙方的成交費用及買方申請貸款的各種費用,包括貸款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律師費、產權保險費、款印花稅、屋契登記費等。另外一項令到許多人困惑的是銀行向貸款人預收地稅及房屋保險費。現行慣例,銀行通常預先收取三個月的房屋保險費及半年甚至一年的地稅,以後屋主每個月除了向銀行支付房屋供款外,要支付月平均地稅及保險費用,究竟貸款人為何付地稅及保險費給銀行呢?
佛州法律規定:如果屋主欠交地稅,政府有權將其房屋拍賣以支付欠交的地稅及利息,然後才支付其它欠款 (包括銀行房屋貸款等)。
如因屋主斷供而被銀行拍賣房屋,拍款項必須先付欠交地稅後才用以償還銀行貸款。換言之,地稅屬第一債權,必須先行付清。故銀行為了減低貸款風險,在發放貸款會同時設立貸款人專用代管帳號,要求貸款人預先支付半年至一年的地稅,然後每年由銀行直接支付給政府。貸款人在成交時預繳的地稅及每月平均地稅由銀行收取及保管,直至貸款付清後,才將餘款退還給屋主,這樣做便萬無一失。
同樣,銀行為了避免貸款人的房屋在停付房屋保險後碰上災難招致損失而無法收回貸款,因此銀行除了要求貸款人預先支付最少三個月的房屋保險,貸款人還要每月支付平均保費給銀行,所有預收的保險費存放在代管帳號,以後貸款人的房屋保險外也由銀行直接向保險公司支付。萬一貸款人因各種原因而斷供,銀行可在房屋受保的情況下,將房屋拍賣以抵償貸款。
也有部分銀行不要求貸款人預支地稅及保險,貸款人須每年自行向政府按時支付地稅,並向保險公司購買房屋保險。貸款人切勿因疏忽而忘記支付這兩項重要的費用,以免自己投資的房屋被政府拍賣或失去保障。九二年一場颶風襲擊南佛州,導致無數房屋損毀,但很快便得到保險公司付出的巨額賠償金,這次事件充分反映了房屋保險的重要性。
屋主在購買保險後也可自由轉換保險公司,但必須及時通知銀行備案。大部分公寓及村屋都由屋主協會統一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其保險費一般包含在屋主每月支付的管理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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