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違約的後果

金先生最近不幸被僱主裁員,便決定將自住房屋出售後搬遷到外州工作。金先生剛和買方簽買賣合約不到兩星期,本地的一間公司打算聘請金先生。而金先生也十分願意接受該工作,故取消買賣合約。金先生聽說買方有權強決定賣方執行合約,甚至要求賣方賠償所有的損失。究竟取消買賣合約對金先生會造成甚麼後果呢?

買賣合約對買賣雙方都具備法律約束力。根據合約買賣雙方不按照合約條款執行即便構成違約。至於違約的後果如何,首先要看買賣合約的規定,其次便是買方對金先生違約行為的反應。一般來說,買方是有權強制他執行買賣合約。買方也可以要求賣方因違約對買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至於金先生違約對買方所造成的損失大小,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計算。例如買方已支付訂金、支付貸款的申請費用、房屋的檢驗費用、房屋的估價費用、律師費用等等。甚至,有些買方已終止原來的租約或已將原來的房屋出售。賣方有可能會因違約而被要求支付以上的這些費用。

當賣方打算取消買賣合約前,最好先行試探買方的反應。如果買方的反應十分強烈,甚至表示要強制賣方執行買賣合約,這種情況下,取消合約對賣方十分不利。當然賣方還可和買方相討賠償的金額,如買方同意接受賠償,買賣雙方可簽署取消合約協議,協議註明賣方的賠償金額,雙方同意取消合約。

賣方切忌單方面取消買賣合約,因為買方除了可以向賣方追討一切損失外,還可以同時強制賣方執行合約。賣方屆時可能既要賠償買方的損失,還要依照合約交屋給買方。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十分不值。

最好的辦法是賣方取得買方的同意,雙方協議取消買賣合約。因此,筆者建議金先生可以將自己的實際情況告訴買方,盡量爭取買方的同情,然後根據賣買方的情況給予適當的賠償,以取得買方同意而取消買賣合約。

由於不同的買賣合約對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同,如果買賣雙方對違約後果的規定不清楚,最好向律師諮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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