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換屋的財務安排
有許多計劃換屋的人士都有這樣的疑問:應該先出售原來的房屋再買屋?或者是先買屋後再將原來的房屋放盤出售呢?究竟那一種方法更好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先了解換屋者的財政狀況。假設換屋者手頭上有足夠的首期款用來購買另一間房屋,且不打算用售屋後的餘款來支付房屋的首期款,那麼大可先行搵屋,當找到合心意的房屋後再將原來的房屋放盤出售,這樣就可安枕無憂,不必擔心在屋換屋過程中的時間交接問題。但如果換屋者需要使用售屋後的款項來支付首期款的話,一般都會先將房屋放盤,待出售原來的房屋後再行搵屋。然而,在這情況下,換屋者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找到另一間房屋,在交接過程中,換屋者可能要做二次搬遷的打算,因為將出售和購買二者合併在同一天進行,並非一件易事,其中不但牽涉到買賣雙方,還有貸款公司、律師行等方面,只要其中一方面有些差錯,便會打亂既定的房屋交換計劃,使出售和購買二者無法在同一天完成。換屋者最後往往只能先完成售出成交,拿到律師行開出的支票後再安排其它日期的購買成交。這時換屋者要找地方臨時放置傢俱,等待買屋成交的日子到來。有不少人在售屋後因買屋成交無法在同一天進行,只好全家寄居酒店。
事實上,只要換屋者實行妥善的財務安排,以上的狼狽情況完全有辦法避免。一般地產經紀會建議換屋者使用"bridge Loan"即「搭橋貸款」,換屋者可用原來的房屋抵押申請一種特別的貸款,先用貸款支付買屋的首期款,但這種貸款的費用較高,甚至利率也較高。
另外,還有多種辦法:例如換屋者可借用自己的401K帳號的存款做首期款,大部分貸款公司都允許這種做法。或者換屋者有股票及債券等,甚至個人的儲蓄保險,都可作為抵押借款。
當然,換屋者還可向親戚求助,以「禮物款」(Gift Money)形式支付首期款,但一般銀行都有規定該款的上限。除了以上辦法外,筆者建議換者使用一種最簡單又廉宜的方法:以原來的房屋抵押申請Home Equity貸款,用來支付買屋的首期款,貸款手續只需數天,而一般銀行只收取$350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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